山西省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公告(第27期)


发布时间:

2017/08/07

  1.饮料2批次,分别为忻州市代县九龙泉水饮品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和山西五谷全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运城市运临路7公里处)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调味品1批次,朔州市山阴县大海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标称张子儒家拌醋厂生产的酿造食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 检出值为1.4g/kg,标准值为≤1.0g/k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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