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山西行动2019-2020年


发布时间:

2022/05/17

健康中国·山西行动 2019-2020 年 试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 2019-2020 年试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21〕2 号) 和《“健康山西 2030”规划纲要》(晋发〔2017〕15 号)、《山西 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中国·山西行动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 27 号)等相关要求,为做好 2019 年和 2020 年健康中国·山西行动 试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把健康中国·山西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健康山西建设总体考核评价 的重要内容,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 制、完善支撑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 与、个人尽责尽力的“共建共享”格局,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引导各市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力度确保 健康山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同时,通过两年的试考核,寻 求方法,积累经验,为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正式考核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和指标取向相结合。围绕健康山西建设总体目 标,突出重点指标和年度任务要求,合理确定考核评价内容,增强针 对性和导向性,强化对约束性指标的年度考核,强化正向激励、反向
倒逼,推动行动有效实施。

2.坚持平稳起步与逐步完善相结合。根据健康中国·山西行动起 步阶段特点,充分考虑考核指标的可得性和考核方式的可操作性,在 坚持科学严谨规范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简单平稳起步,逐步积 累经验、改进完善,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求一步到位,确保 不增加基层负担。

3.坚持统一权威和公平公正相结合。充分考虑健康山西建设总体 要求,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突出对各市的共性要求,保障考核的权 威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对各市行动实施中进展成效显著的特 色亮点做法以及受到国家肯定表扬的经验案例,予以考虑奖励加分。

(三)试考核对象与周期。

试考核对象为全省 11 个市。试考核工作原则上以年度为周期, 2019 年度试考核周期为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试 考核周期为 2020 年全年。

二、试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试考核内容。 围绕健康山西建设目标任务,主要考核各市健康中国·山西行动 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指标进展情况。具体包括:

1.年度重点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推进实施健 康中国·山西行动年度行动计划,确定纳入试考核的年度重点任务, 并同步纳入健康中国·山西行动监测评估总体安排。2019 年主要考 核各市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出台、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立、宣传动 员和支撑保障体系健全等情况(见附件 1)。2020 年年度重点任务试 考核内容参照国家重点任务试考核评分细则,并根据健康中国·山西 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年度工作计划研究确定, 主要包括 16 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见附件 2)。

2.试考核指标。

以《健康中国·山西行动(2019-2030 年)》中 的约束性指标为基础,根据指标年度和各市数据可获得性,兼顾指标 的代表性和均衡性,确定试考核指标(见附件 3)。试考核指标全部 纳入行动总体监测。合理确定各层次和各指标权重,加大主要健康指 标和约束性指标的权重。

(二)评分方式。

试考核评分标准依据试考核内容不同分别予以确定。

1.年度重点任务。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赋分,侧重 考核工作努力程度和进展成效。通过查阅文件、照片、链接等相关资 料,采用按项评价、以项计分的方法进行试考核评定并计算得分。未 实施或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不得分,部分未完成或缺项的相应扣减 得分(年度重点任务评分细则见附件 1 和 2)。

2.试考核指标。2020 年度试考核以 2019 年水平为基期,对指标 的发展水平和进步幅度分别进行综合评价。约束性指标达到或超过健 康中国·山西行动目标值要求得满分,未达到按比例得分;预期性指 标以各市的最优值作为标准值,发展水平和进步幅度最优者得满分 (见附件 3),其他市的指标数据依次按照与最优值的相对比值得分。 2019 年度各市年度重点任务得分即为试考核最终得分。2020 年度试考核结果由年度重点任务得分、指标发展水平得分、指标进步幅 度得分三部分构成,分别进行排序划档,暂不进行综合相加。

(三)数据来源。

试考核工作以健康中国·山西行动年度监测为基础。年度重点任 务和试考核指标的数据来源均采集于健康中国·山西行动年度监测结 果,原则上上一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完成后立即展开试考核工作,辅以 必要的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复核,确保公平公正,确保不增加基层负 担。

逐步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和监测体系,依托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 加强各市数据的年度调查统计,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一致性 和时效性。各市和各相关部门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示篡改、伪造相 关统计和监测调查数据,不得提供未经审签或发布的政策文件等佐证 材料,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和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对存在 上述问题并被查实的市,取消其列入优秀等级资格。

三、试考核程序

(一)印发年度工作方案。推进办根据年度行动计划,制定年度 试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年度试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经健康中国·山 西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审定后印发各市,并同步纳入 年度监测评估要求。

(二)组织实施监测评估。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统筹领导,各 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进办负责总体监测,专家咨询 委员会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各市按要求完成本地相 关监测评估工作。监测评估结果将作为试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适时开展督导复核。按要求建立督导制度,完善考核激励 机制,每年对各市健康中国·山西行动推进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导。 根据行动年度监测结果,推进办随机选定不少于 1/3 的市,抽取专家 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复核组,进行实地检查复核。通过座谈交流、查 阅资料、现场检查、核对数据等,重点对年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复核, 形成复核报告。

(四)上下联动沟通反馈。综合监测报告、督查复核等情况,推 进办对试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以适当方式与各市推进健康中国·山 西行动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沟通反馈。在此基础上,对各市进行打分 排序,形成初步结果。在试考核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市推进办可随时 与省推进办及各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进行沟通联系,就有关情况予以说 明;在佐证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之前,可及时补充和传送。

(五)审定通报考核结果。试考核结果按年度任务、发展水平、 进步幅度分别从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待改进 3 个等级(2019 年度只对年度任务试考核得分进行等级划分)。推进办汇总有关情况, 形成最终试考核结果,报推进委审定,并将结果在推进委员会全体会 议上予以通报。各市对试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试考核结果 的机关和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有关机关和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受理 并进行处理。

试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审定后内部通报,暂不作为各市党政领导班 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对各市在推进健康中国·山西行动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四、组织实施

试考核工作由推进委统筹领导,推进办负责会同成员单位具体组 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经过两年试考核探索,适时 组织进行修订,对考核内容和程序等进行调整。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试考核工作具体负责人和责任分 工,加强组织协调和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日常考评及数据采集、 报送工作,确保试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各市党委、政府要参照本办法, 结合本地实际,增加“自选动作”,制定针对下一级党委政府和有关 部门的考核办法,开展对所辖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考核。

附件:1.健康中国·山西行动 2019 年重点任务试考核 评分细则

2.健康中国·山西行动 2020 年重点任务试考核 评分细则

3.健康中国·山西行动 2020 年试考核指标体系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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