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落实 全国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
2020/12/14
2020年12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
《通知》对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4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要提供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渠道挂号服务。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通知》明确,要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基层医疗机构可通过签约、巡诊等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化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全面完成“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目标。
关键字:
协会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电 话:0351-4086567
地 址:太原市文源巷6号
E-mail:sxsjkxh@126.com